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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光学光电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正式启动
2025-08-05 通知公示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区光学光电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浙委办发〔2018〕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5〕70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专〔2025〕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光学技术、机械与设备技术、电子技术、软件算法、系统开发等光学光电行业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光学光电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分别按照《浙江省经信厅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关于印发〈椒江区光学光电行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台光创〔202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取得工程技术专业职业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可聘任其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文件精神,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可参加工程技术职称评审。

有关学历、资历、评审条件等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其他政策规定。

1.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评审指标体系。

按照《关于启用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社函〔2020〕7号)、《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台经信人教〔2018〕90号)(附件3)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台经信〔2019〕39号)(附件3)文件要求,自2018年度起,专业技术人员近四年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公需科目要求2022-2025年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专业科目要求2022-2025年累计不得少于240学时,2022-2025年累计继续教育不得少于360学时。申报人员2022-2025年度继续教育情况必须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扫描件(通过“台州市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http://jxjy.rsj.zjtz.gov.cn”打印,2022-2025每年度必须满足90学时要求,学时数不足的允许在各地申报截止日前补学)。

2.填报业绩库中涉及到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均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并且为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或近4年所取得。

3.论文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有论文提供的,必须在论文后面附上相应的第三方检索报告(包含相似度检测),无第三方检索报告(包含相似度检测)的,视作无此论文。指定第三方检索机构: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和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如相似度超过50%的,评审时实行“一票否决”。

4.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论文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5.专业技术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6.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

7.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申报评审,通过“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岗位审核后方可申报。出现申报对象评审通过后一年内未聘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暂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

8.其他方面要求。

(1)德才要求。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2)学历认证要求。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若无法提供,则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3、申报程序

今年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由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以及中评委评审。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评委会初审推荐。评委会、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2、3。



4、时间安排

2025年度光学光电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将安排在7-10月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申报人员、单位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请各相关申报对象和单位恪守时间表,切勿将材料未齐者(以提供相应材料原件为准)纳入推荐上报范围。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应及时咨询,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因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对象和单位自行承担。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昕婷

联系电话:1737656230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聚业路8号


关于2025年度光学光电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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